好消息!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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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8:55 来源:贵港市财政局(平南县财政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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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贵港考区免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免试条件

对在广西考区报名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材料

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报名前应携带以下材料向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免试申请。免试申请应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位证书查询证明。

4.申请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三、免试审查

(一)现场审核受理时间。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向报名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7月1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受理主体。考生所报名考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现场审核工作。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内容,对符合免试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贵港考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审核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 贵港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科

联系电话: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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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财务管理 会计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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