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2024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采购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2024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采购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需开展2024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现将开展2024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陆万元整。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3.必须能够提供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等相关服务,具有承担过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4.具有农业推广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农艺师职称且证书上能体现从事土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项目内容
1.水稻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1个(马尾区)。
2.农户施肥调查(晋安区64户和马尾区26户)90户。
3.制定晋安区和马尾区主要农作物肥料配方和发放施肥建议卡,开展一次科学施肥宣传培训。
4.完成项目时间:180天。
5.项目成果需提供专家评审合格结论。
五、报价资料内容
1.报价表(含税);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至少一个2016年以来承担的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4.报价人技术人员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及前6个月内任1个月社保缴交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任合同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信用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要求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后在密封袋口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24年中央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和贵单位名称。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4年6月18日8:30点至6月20日18:00点(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文件一份送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65室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以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詹鸿
联系电话:059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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