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由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涉县人民政府关于往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以涉政字〔2024〕23号、涉政字〔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道路硬化及广场硬化,太阳能路灯工程,水利设施,光伏发电,养殖,加工流通,农旅融合,连翘苗、酸枣苗及育林板采购、种植等;工期: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分为二十八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 更乐镇、井店镇;二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西达镇、关防乡、合漳乡;三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固新镇、河南店镇、神头乡;四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偏店乡;五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平安街道办、索堡镇;六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龙虎乡、辽城乡、偏城镇;七标段:道路及广场硬化项目,实施地点:木井乡、西戌镇;八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更乐镇、偏店乡、鹿头乡、龙虎乡、木井乡;九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井店镇、神头乡、河南店镇、固新镇、西达镇、关防乡、合漳乡;十标段: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地点:偏城镇、辽城乡、索堡镇、平安街道办、西戌镇;十一标段:水利设施项目,实施地点:关防乡、合漳乡、河南店镇、辽城乡、龙虎乡、鹿头乡、木井乡、偏店乡、平安街道办、神头乡、西达镇、西戌镇;十二标段: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更乐镇、合漳乡、鹿头乡、平安街道办、西戌镇;十三标段:养殖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十四标段:加工流通项目,实施地点:河南店镇、木井乡、平安街道办、神头乡;十五标段:加工流通项目,实施地点:偏城镇、西达镇;十六标段:农旅融合项目,实施地点:偏城镇、平安街道办;十七标段:农旅融合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河南店镇、辽城乡;十八标段:连翘苗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合漳乡、河南店镇、井店镇、木井乡、偏城镇、偏店乡、神头乡、索堡镇、西达镇;十九标段:连翘苗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二十标段:酸枣苗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合漳乡、河南店镇、龙虎乡、鹿头乡、木井乡、偏店乡、西达镇;二十一标段:育林板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合漳乡、河南店镇、井店镇、龙虎乡、鹿头乡、木井乡、偏城镇、偏店乡、神头乡、索堡镇、西达镇;二十二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合漳乡、西达镇、河南店镇、神头乡、索堡镇;二十三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井店镇、龙虎乡;二十四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木井乡、偏城镇;二十五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偏店乡;二十六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二十七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二十八标段:连翘、酸枣种植项目,实施地点:鹿头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一标段至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三标段至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八标段至二十八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与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至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八标段至十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三标段至十七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八标段至二十八标段:无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4)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开标顺序为准),如上一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标段则无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但是具有参评权;(5)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杜红;电话:0310-*******;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申主任;电话:031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8 09:00至2024-06-24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龙井大街11号地址:涉县铜锣湾广场12号楼(维港公馆B座)304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申主任联系人:杜红
电话:0310-*******电话:031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标签: 振兴衔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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