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8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6月18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44吨导电银浆项目

盐城市盐都区国家高新区智能终端茶叶园S6幢

江苏晶澜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保集团盐城有限公司

江苏晶澜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国家高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S6幢,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江苏晶澜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厂房的1、2层,建筑面积合计为5196平方米),建设年产444吨导电银浆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444 吨导电银浆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代码:2306-******-89-01-******

1、2024年01月05日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

2、2024年01月06日、2024年01月09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二次公示;

3、报告书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检测中心废水、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等。项目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含银废水车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检测中心废水一并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以及去离子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一并达标接管至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弃危化品要规范报告,并安全、规范处置。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和项目厂区门口必须在该项目投入运行前安装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危废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6月18日一2024年06月24日。

联系电话:0515-********;Email:********@126.com">ydst********@126.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拟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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