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德感水厂和鲤鱼石水厂泥沙处置第二次项目公告

2024年新德感水厂和鲤鱼石水厂泥沙处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024年新德感水厂和鲤鱼石水厂泥沙处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新德感水厂和鲤鱼石水厂泥沙处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址:新德感水厂、鲤鱼石水厂。

2.2服务范围:投标人负责从比选人脱泥车间将脱水泥沙转运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包含人工转运、装卸、运输、并合规、合法处置;负责提供脱水泥沙接、运的车辆或人员,负责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本次脱水泥沙处置量约600吨。

2.3服务要求:投标人接到转运处置通知后,到达指定位置,将位置的泥沙装载入车,由服务单位使用运输汽车将泥沙外运并合规、合法处置。处理完成后,将处理回执单(需由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三方签字盖章)于下次转运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4服务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 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另需提供《委托合同》及第三方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并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比选单位的检查,投标人若不能及时交付三方签字盖章联运单,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月-2024年4月在投标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或以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情形,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以上注明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4 年6月1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者,视为废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6月 21日 14 时 00分至 14时 30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888号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6月21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888号

联系人:李思棋

电 话:135*****890


标签: 水厂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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