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2024年油田化验室残液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第三采油厂2024年油田化验室残液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油田化验室残液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A607-FW140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油田化验室残液回收处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现有基层化验室 16 座,主要负责7000余口井和52座站点的油水样分析工作,在采出水化验分析中需要使用盐酸、四氯乙烯等化学药品,产生的废弃残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 HW49 类危险废弃物。按照陕西省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开始实施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定,化验残液禁止随意倾倒,需集中存储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或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91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第一标段(ZY24-XA607-FW1407-1):主要开展采油三厂陕西生产区域,费用55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ZY24-XA607-FW1407-2):主要开展采油三厂宁夏生产区域,费用36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区域,包括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宁夏银川市、吴忠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49(900-047-49)(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第一标段:负责陕西境内采油三厂生产区域残液回收处置,非陕西省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和转入地省级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第二标段: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采油三厂生产区域残液回收处置,非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转入地省级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3.3运输资质及人员配备: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或与具有以下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服务合同: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②运输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类);③运输车辆应每车至少配备各1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驾驶员应有符合适驾车型的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应有《危险货物押运员证》。

本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为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非退休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 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照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第一标段提交陆仟元、第二标段提交陆仟元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 系 人:赵玉敏

联 系 人:王兰、刘栋

电 话:182*****360

电 话:09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回收处置 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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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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