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项目

采购单位: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制单位: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制时间:2024年6月11日

编制说明

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

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一、需求调查情况

(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二)需求调查方式

(三)需求调查对象

(四)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

2.市场供给情况

/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

5.其他相关情况

/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9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分类编码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2024年度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项目

/

1

(四)技术商务要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承接主体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购买主体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24年度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着眼保障做好全囯“两会”、“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法定假期、季节防台防汛、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行业安全培训、安全应急专项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驻点监管等工作,确保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服务要求

(一)安全培训

按照市安委会工作部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八抓20项、行业舆情监测分析、舆情有效处置案例剖析、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检查问题隐患综评等6大主题,组织区(市)文旅局、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局相关处室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等约100余人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为筑牢打赢安全生产持久战,积累有效的理论基础和实战经验。

(二)应急演练

按照市安委会工作部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围绕阶段性安全工作重点,通过现场模拟搭建等方式开展景区特种设备故障突发处置、防台防汛紧急疏散、旅游包车事故紧急逃生、防恐处突等多场景的综合应急演练,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观摩。进一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文旅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旅游景区驻点监管

根据省文旅厅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的通知》立足行业监管实际,在全市25个4A级旅游景区中选择6个旅游景区作为驻点监管对象(崂山风景区已纳入省文旅厅5A负责驻点监管范围),重点围绕景区游客关注度高、接待人数多、体验项目热等特点,依托正在开展的重点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每2个月轮换1个景区进行监管的原则,有序推动“安全15条举措”“8抓20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根据市安委会重点工作部署,聚焦全市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全国“两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假期、季节防台防汛、森林防灭火等关键节点,立足行业监管实际,选择部分容易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业态开展督导检查,并对要求限期整改的文旅服务经营单位实施“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到位。

1、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及全国“两会”安全隐患排查,应包含30家网吧、30家影剧院、30家星级饭店、30家印刷企业等相关文旅服务经营单位;

2、局属单位安全综合专项排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复盘分析;

3、重点涉林、涉海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及防台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4、2023年消防安全治理“专家查隐患”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

5、“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检查,应包含50家网吧、30家影剧院、30家星级饭店、30家文博保护单位、50家KTV、30家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文旅服务经营单位。

(三)技术服务实施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技术服务人员具备安全或文化旅游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拥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等专家全程指导。服务团队的所有成员须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能遵守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信息保密规定,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阅读理解和信息处理能力,必须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细致耐心,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性格开朗。

2、承接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承接主体必须对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其购买保险。如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承接主体承担完全责任,市文化和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接主体应了解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模式,具有文化和旅游部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经验,并拥有兼备安全专业技术和旅游专业技术的团队。

★4、承接主体了解文化和旅游行业,具有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咨询服务经验,可以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同时拥有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事故数据库的查询和解读能力,有能力对青岛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估,并给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企业专业化的指导建议。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2服务地点:购买主体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4服务成果验收

3.4.1承接主体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验收。

3.4.2验收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进行,承接主体应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以及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购买主体。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本项目验收完成后6个月之内为质保期。

3.5.2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承接主体应按照文化和旅游局要求修正、返工。

★3.6服务保障

承接主体应保证必须提供响应服务,并保证联络的畅通,根据购买主体的要求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调整。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承接主体必须按照评审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已在采购文件中落实。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意见包括采购需求的相关意见建议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资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

联系方式:0532-********

六、需求公示时间

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3日。

七、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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