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司法信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通经技司信字〔2024〕2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全系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我局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抽查形式
根据我局监督管理内容,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以下抽查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由法律事务科带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对所有涉及行政检查的所有监管事项(包括各类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工作),除特殊重点领域,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监管。
2.积极发起或参与有关部门根据同一监管目的、不同抽查检查事项、不同监管层级、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发起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调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信访局法律事务科,主要负责起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法律事务科,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方案;负责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及时公告检查结果。
五、实施步骤
(一)编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职责(含编办文件规定)及清单编写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提取所有监管事项作为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监管”,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在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制定抽查计划
制定本单位的抽查计划。具有监管职能的业务科室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制定抽查计划,会同法律事务科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抽查计划内容包括抽查事项、组织实施期间、抽查比例、等内容。
(三)建立“两库”
1.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具有监管职能的业务科室在综合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录(导)入综合监管平台。原则上一个检查事项要对应一个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律师,也可包括律师事务所等法人机构。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具有监管职能的业务科室根据抽查事项清单,会同法律事务科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一个检查对象名录库要对应一个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该抽查事项清单实施主体有监管职责的全部检查人员,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
(四)实施抽查
具有监管职能的业务科室,依据市局各业务条线的处室在监管内容和流程、要领等方面的指导,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本业务条线的抽查检查工作。
(五)统一公示
抽查结束后,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办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开发区司法信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信访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及开发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所制定的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谷晓航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黄双山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王新迪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法律事务股股长
孙力杨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司法行政股股长
史赛南 开发区司法信访局依法治区股股长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安排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信访局法律事务科,主要负责起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法律事务科,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方案;负责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及时公告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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