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环卫设备招标公告
新和县政府采购环卫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H-ZFCG-2016-53
二、项目名称:《新和县XX单位环卫设备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1391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垃圾收集压缩设备10套,吸粪车1辆,洒水车(大)1辆,洒水车(小)9辆,垃圾转运车7辆,扫地王2辆,扫地王(小)10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整,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公对公缴纳,如发生投标商通过现金或储蓄账户缴存保证金的行为,则视为违规行为且已缴存的保证金概不退还,投标商必须以投标企业开户银行结算的形式重新缴存保证金。
开户名称:新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和县支行营业部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复印件(经年审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安装销售企业在新疆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站(点);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新和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公告函》;
5、投标企业必须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和新和县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八、报名注意事项: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九、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20日
十、购买标书地点:新和县便民服务中心407室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新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新和县粮食局)
十二、开标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携带原件)。
十三、联系电话: ****-******* 联系人:付金良
新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2日
标签: 环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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