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崇州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申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廉蓉城建设廉洁中介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规〔2023〕2号)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申报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崇州市成立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一)内部治理完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三)最近两个年度年检结论为“合格”,行政检查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崇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申报表(附件1)。
(二)税务机关出具的2023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三)专职工作人员名册、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四)近三年获表彰奖励情况(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级)(复印件)。
三、编制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推荐。社会组织如实完整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于6月3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以电子邮件(扫描件)或纸质信件的方式提交到市民政局慈社科。其中,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推荐,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向我局申请。
(二)审核、公示。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推荐性目录的建议名单,通过“崇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确认、公布。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认推荐性目录最终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社会组织应当遵循客观、有效的总体要求,结合业务范围和年度工作安排,对照《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的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附件2),审慎选择较有经验、能力和基础的事项作为承接内容,促进服务供求对接的有效性、稳定性。
(二)市民政局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编制一次。一经编入,有效期为五年,市民政局将每年对其进行复核。
联系人:刘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140号。
附件1崇州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目录申报表(2024年度)
崇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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