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垦利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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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垦利县公安局
地址:垦利县中兴路249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       155*****990
三、项目名称:垦利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KLZCJZ2016051#
五、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垦利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98000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报产品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及规范)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需有本单位缴纳2016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说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八、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2016年7月18日14时30分在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2016年7月18日14时3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先生   ****-*******       155*****990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2日
标签: 公安局 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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