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设施维保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消防系统设施维保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 维保期 | 预算总价 |
消防系统设施维保服务 | 3年 | 75万元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二、项目编码:202*****1048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维保服务费按月据实核算,计算公式为:
每月服务费=(维保总服务费/36)- 当月维保服务考核扣除金额;服务期每满六个月后支付一次,采购方提供六个月内每月考核结果及六个月服务费实际金额,维保方提供符合医院财务要求的发票后完成支付。
五、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资格,并在应急管理部备案(提供备案查询复印件);
3、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价格一览表(见附件三)
(3)采购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未写入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表的技术、商务参数条款均视作无偏离,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③条款报名审查材料(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中标单位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十一、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17:00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15:1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开标室(教学楼2楼)
联系电话:王先生15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标因素和标准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价格 | 30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技术部分 50分 | 维保方案 | 20 | 根据投标人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包含不仅限于消防巡检方案、设备维护保养方案、消防培训方案、维保人员配置方案等;实施方案详细全面且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计20分;发现一处缺漏项、描述不清、不能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加分: |
人员配备 | 30 | 拟派驻本项目的驻点维保人员根据持有证件情况进行评分: 1.持有中级构(建)筑物消防证,每人计2分,累计最高得分为14分; 2.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每人计4分;累计最高得分为16分。 (提供维保人员、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不提供不计分;若中标方实际派驻维保人员与投标方案中拟派驻人员不符,甲方可无条件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 | |
商务部分 20分 | 业绩 | 10 | 根据投标人近3年以内类似消防维保服务业绩进行评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份合同计5分,合计最高得分为10分。(每份合同上需提供签订双方联系方式,便于对合同真实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合同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
服务质量 | 10 | 投标人近3年内被消防救援机构或政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每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行政处罚记录,如无记录的出具无行政处罚承诺书,如提供处罚记录或无行政处罚承诺与事实不符,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
附件二:
消防系统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第一住院部、第二住院部、第三住院部、第四住院部、第五住院部、第六住院部、门急诊大楼、全科医生培训楼、药剂楼、内科楼及院区内所有室内消防设施的维保工作。
二、维保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院方下述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及防火分隔物、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及其它消防设施等。
(2)提供3名以上的消防设施维保员(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或中级以上职业资质)驻点负责医院的消防维保工作,维保员每日到医院进行消防维保服务,保持24小时维保电话畅通,接到院方设施故障的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1名以上的消防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负责医院消防技术支持、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接到院方消防技术服务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3)每年提供1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测,并提供年度检测报告、消防设施台账、消防管网线路图,以上资料提供纸质与电子资料各一份,检测时间由院方确定。
(4)根据消防法及消防地方规定履行消防维保巡查工作,每月提供当月维保日巡检、周巡检、月巡检记录,并装订纸质台账交由医院。
(5)每年提供不少于 2 次消防培训,并提供培训纸质记录与电子资料各一份,具体培训时间根据院方要求确定。
(6)配合医院各项上级消防检查工作,所有上级消防检查维保方技术负责人、维保员需到场,因消防维保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各类处罚由维保方承担。
(7)服务期内,我院将针对维保公司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每月根据维保服务人员配置、维保质量、服务质量、维保台账制作、消防迎检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影响维保服务费发放,具体考核标准附后。
(8)服务期内,维保单位需固定维保服务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变动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院方报备并经院方同意,维保人员发生变动维保方需向医院提供服务人员名册及服务人员购买社保证明。
(9)服务期内消防设施故障需进行维修、更换时,由维保方代购或院方自行采购交维保方更换(以原设备采购价格为准),其中,下述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费用由维保方承担,详细清单见附件。
附件:消防设施维修材料清单 | ||||
系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备注 |
自动报警系统 | 1 | 感烟设备 | 个 | |
2 | 感温设备 | 个 | ||
3 | 消防电话 | 个 | ||
4 | 控制模块 | 个 | ||
5 | 手报按钮 | 个 | ||
6 | 消火栓起泵按钮 | 个 | ||
7 | 火灾声、光报警器 | 个 | ||
消防水系统 | 8 | 喷淋头 | 个 | |
9 | 水喷淋钢管 | 米 | ||
10 | 消火栓箱 | 个 | ||
11 | 镀锌钢板风管维修 | 平方米 | ||
12 | 软接维修 | 平方米 | ||
防火门系统 | 13 | 闭门器 | 个 | |
14 | 顺序器 | 个 | ||
15 | 输入输出模块 | 个 | ||
其它 | 16 | 应急灯 | 盏 | |
17 | 疏散指示牌 | 块 | ||
18 | 安全出口指示牌 | 块 | ||
以上消防设施维修、更换涉及采购、配送、人工、安装、材料等费用全部由维保方承担。 |
备注:以上所有项目要求必须满足,不允许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消防维保工作考核标准 |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备注 |
维保质量 | 维保工作人员配备 | 每缺少1名维保人员每日扣除5分 | |||
医院检查 | 医院内部各项检查每发现一处消防不符合项扣2分 | ||||
上级部门检查 | 上级部门消防检查每发现一处消防不符合项扣5分 | ||||
维保项目 | 消防火灾报警系统 | 1、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声、光显示及外设警示设备有故障,维保方未查出由院方发现的,每发现1次扣1分。 2、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器不能正常巡检,报警有故障,维保方未查出由院方发现的,每发现1次扣1分。 3、主备电源不能正常切换,每发现1次扣1分。 4、室内消火栓、喷淋、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机械排烟、声光报警、消防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电梯联动功能测试有故障,每发现1次扣1分。 | |||
喷淋系统 | 1、不能启动运转喷淋泵扣2分。 2、报警阀放水试验供水、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报 警存在故障各扣2分。 3、末端排水,水流指示器报警故障扣2分。 4、消防水池储水量未到达规定水位,水质混浊扣2分。 5、各阀门开闭及铅封有异常扣2分。 6、喷淋管道有跑、冒、漏、滴现象,维保方未查出由院方发现的扣2分 | ||||
消防栓系统 | 1、不能启动运转消防泵扣2分。 2、主、备泵不能正常切换扣2分。 3、各阀门启闭有故障扣2分。 4、消防栓管道有跑、冒、漏、滴现象,维保方未查出由院方发现的扣2分。 5、消防水池储水量未到达规定水位,水质混浊扣2分。 6、消防栓内未进行清洁,一处扣1分 。 7、消防栓内水带发霉变质未及时更换一处扣1分 | ||||
七氟丙烷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 1、系统未清洁,扣1分 2、未进行模拟放气测试扣1分 3、灭火剂泄漏达不到要求扣2分 4、驱动瓶泄漏,驱动气体达不到要求扣2分 5、控制器故障未及时修复扣2分 6、其它系统硬件故障维保方未查出由院方发现的扣1分 | ||||
消防电话 | 1、主机功能故障维保方未查出由院方发现的扣2分 2、消防电话损坏未及时修理的,一处扣1分 3、电话未清洁一处扣1分 4、机房、水泵房消防电话不能与中控室进行对讲扣2分 | ||||
防火排烟风机系统 | 1、风机故障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次扣2分 2、风机控制箱的灰尘未进行清洁,每次扣1分 3、未对控制柜接线螺丝松动的进行紧固处理每次扣1分 4、未对系统进行联动测试每次扣2分。 5、风机皮带松动未及时更换每次扣1分 | ||||
安全出口指示、应急照明 | 应急灯、指示牌故障未及时维修的,每次扣1分 | ||||
维保记录 | 维保、巡查记录 | 院方要求的各类维保、巡检记录,未按要求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2分。 | |||
消防台账记录 | 院方要求的消防培训、年度监测报告、消防设施台账、消防管网线路图等各类台账资料未按要求完成或更新的,每超过一天扣2分。 | ||||
应急救援 | 维保人员响应 | 维保方维保人员、消防技术负责人电话关机,欠费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上的,每次扣2分。 | |||
故障排除及维修工作 | 1、维保方维保人员、消防技术负责人接到院方电话后超时到达现场的,每次扣2分; 2、消防故障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维修的,每超过一天扣2分。 | ||||
维保人员表现 | 消防维保单位施工人员现场操作规范及要求 | 1、维保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每发现1次扣1分 2、未按照维保要求条款严格执 ,每发现1次扣1分 3、维保人员态度恶劣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 4、维修,改造项目未按工期完成每超过一天扣2分 | |||
备注 | 1、每月保卫部门对承包方服务进行考核,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2、将消防维保工作纳入考核,考核总分100分,考核评分以90分、80分、70分为四个考核基准,高于(含)90分,按每分扣罚100元服务费计算;低于90分但高于(含)80分,按每分扣罚200元服务费计算;低于80分但高于(含)70分,按每分扣罚300元服务费计算;低于70分,按每分扣罚400元服务费计算。每月度考核一次。 3、当月考核低于60分,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后果由乙方负责。 4、每月考核扣罚的金额从维保服务费中扣除。 | ||||
考评人员签名 | 总分 | ||||
日期 |
标签: 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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