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熔炉日用玻璃生产项目金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熔炉日用玻璃生产项目金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熔炉日用玻璃生产项目(金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受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对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熔炉日用玻璃生产项目(金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项目名称: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熔炉日用玻璃生产项目(金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相经开备案【2023】38 号 ;
1.4 招标人: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 民营企业自筹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电熔炉日用玻璃生产项目(金冠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2 招标项目编号: AHDJBI****** ;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4 建设地点: 相山区境内 ;
2.5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约78.39亩,拟建设4台电熔炉(每台电熔炉日产能力60吨)日用玻璃器皿生产线、配套深加工生产线、成品仓库、辅助生产和公用工程等,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改造利用已建成老厂房*****平方米,新增厂房*****平方米,综合办公楼4000平方米,职工食堂1730平方米;配套建设变配电系统、液氧站、天然气调压站、制氧站、LNG 站、净化水处理系统、BIPV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及全钒液流储能系统等;另外并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铺装、停车场、绿化、厂区内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等;总投资约*****万元 。
2.6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用约*****万元,勘察、设计费约200万元 。
2.7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50 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勘察、可研、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含效果图)、设备技术参数书、施工图设计、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及后续服务、设计各阶段的评审费用以及相关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一切相关费用、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 、培训、验收、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以上包括所有相关评审费用。
2.9 项目类别: 建筑工程总承包 ;
2.10 其他: / ;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 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提供的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8月(含)以来不少于连续缴费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②职称如无法体现专业信息,则需提供毕业证。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
4.1 获取招标文件文件的时间: 2024 年 6 月18日至 2024 年6月2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30时。
4.2 获取招标文件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帝景翰园帝景大厦15D)自行购买。
4.3 本工程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1 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帝景翰园帝景大厦15D)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7月9 日 09:00 时 (北京时间)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9日 09 时00分 。
6.2 开标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帝景翰园帝景大厦15D)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宏伟
电 话: 133*****21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帝景翰园帝景大厦15D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茂盛
电 话: 182*****252
9.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9.2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50 万元
9.3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9.4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西城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安徽迪佳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所要求的电子保函,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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