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华为数据中心二期二阶段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集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乌兰察布华为数据中心二期二阶段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集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乌兰察布华为数据中心二期(二阶段)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乌兰察布华为数据中心二期(二阶段)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土城子村境内。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电子政务、精准医疗、教育培训、智慧社区服务等云产业的重要项目,对地区发展信息产业具有重大意义。为保证云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本期华为云数据中心二期2号变电站间隔扩建供电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390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母泽林联系电话:152*****403
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2024年5月2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