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室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ZTSCG*******R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二次招标)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承诺书);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供应商必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530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9日。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联系电话********8830)。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监督部门: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府采购办及相关部门。
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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