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辅助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辅助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辅助执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121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辅助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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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车用尿素折光仪等,包含全部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5.2标包划分:1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交货地点:郑州市、六县(市)及上街区。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交付。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合格标准。 5.7质保期:核心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5年,其他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网页打印稿(截图打印)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 |||||||||||
3.方式:供应商(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第(一)条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4.所有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5.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 |||||||||||
联系人:宋瑞峰 | |||||||||||
联系方式:135*****9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朗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碧荷路7号锦和商务中心C座19层1908号 | |||||||||||
联系人:李超阳 | |||||||||||
联系方式:156*****15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超阳 | |||||||||||
联系方式:15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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