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社会组织合规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社会组织合规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增进社会组织合规交流,推进社会组织形成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我局拟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合规化建设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社会组织合规化建设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1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服务
1.中标人对社会组织合规化概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书面形成社会组织合规概念,面对社会组织及政府行政机关形成不同的法规库、合规自律工作指引及其他宣传手册共500本;
2.中标人负责以行业协会合规收费、社会组织合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社会组织合规举办论坛研讨会、基金会合规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为主题,面向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员组织举办四场高质量沙龙活动,并根据要求对上述活动进行直播。培训地点、课程安排和授课老师由中标人推荐,市民政局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3.中标人负责制作4条时长不超过8分钟,内容为关于我市社会组织在合规化建设等方面创建深圳特色和品牌、助力全市合规建设高水平发展的积极案例视频并进行宣传;
4.协助处理社会组织合规化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探索社会组织内部纠纷调节等内容。
(注:以上项目内容安排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项目质量要求
1.付款方式:
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分两期付款。
(1)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尾款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依约完成了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具体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2.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
(2)项目执行完成须由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3)中标人应对其项目实施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6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9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或者光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公告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评分细则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细则表.wps标签: 社会组织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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