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宜路、程颐路部分道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宜路、程颐路部分道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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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宜路、程颐路部分道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
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洛龙政采磋商(2024)0075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宜路、程颐路部分道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1.7655 万元,招标人
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4-38;2、项目名称:洛阳市
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宜路、程颐路部分道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3、采购方
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617655.29 元 最高限价:2617655.29 元;5、采购需求(包
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
含 2 个包:包 1:程颐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工程西起元稹北街,东至文仲大道,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 20 米,设计长度 517.133 米,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全线
设置路灯、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及智能交通工程等。包 2:洛宜路(希
真街至丝路大道)北侧慢行道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道路北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设施带,
全长约 300 米。非机动车道施工面积约 554 平方米,人行道施工面积约 930 平方米;照明工
程安装双臂路灯 6 盏、四头灯 2 盏、电缆敷设等。5.3 工期:包 1:30 日历天,养护期 1 年;
包 2:15 日历天,养护期 1 年。5.5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2 个包;投标人仅可对其中一
个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可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程颐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 (002)洛宜路(希真街至丝路大道段)北侧
慢行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程颐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
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
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
料。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投标
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
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002 洛宜路(希真街至丝路大道段)北侧慢行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
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
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
料。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投标
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
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
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
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 CA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
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2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
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
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将拒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20 分
开标地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
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
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
质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宜路、程颐路部分道路绿化、交通、照明建设工程招
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02
日 9 时 2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 503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379-65261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赢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 238 号西单元 101 室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8337936284
电子邮件: henanyingz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道路绿化 交通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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