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行镇康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5-05地块净地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庙行镇康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5-05地块净地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bsq.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庙行镇康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5-05地块净地处置工程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5)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庙行镇康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5-05地块净地处置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净地处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付地址:宝山区;

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44.5570万元(财政资金:44.5570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6月1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6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 午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GBQ6文件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江西路2699号

联系人:丁耀强

电话:139*****22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联系人:王克祯

电话:15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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