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至2016年07月2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602室、东小楼318室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中土大厦多功能厅(由大厅右侧扶梯上3层)
预算金额¥3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李晓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 ********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伟 李晓伟 010—******** ********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0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李晓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联系方式:孙伟李晓伟0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所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增值税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本次主要采购折叠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本次招标的印制参考数量大约为44亿份,为半年的印制数量。其中折叠式发票约27亿份(其中二联票20.5亿份,五联票6.5亿份)、卷式发票约17亿份(其中57mm*177.8mm3亿份,76mm*177.8mm14亿份)。发票印制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能会有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税务总局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5日09:00至2016年07月22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602室、东小楼31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土大厦多功能厅(由大厅右侧扶梯上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按照发票类别共分为折叠式发票和卷式发票两个包,两个分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不同,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及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原文。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半年预算。
三、分包及投标原则
1、本项目按照发票类别共分为折叠式发票和卷式发票两个包,其中折叠式发票按照地域分为六个子包,卷式发票按照地域分为四个子包,各子包包含省份、印制参考数量及预算见下表:

包号

名称

子包号

包含省份

印制参考数量(万份)

预算(万元)

二联票

五联票

小计

第一包

折叠式发票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

33400

13200

46600

4500

山西、山东、青岛、河南、青海、新疆

29800

14500

44300

4500

上海、安徽、重庆、四川、西藏

32000

9900

41900

3850

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

37900

10500

48400

4300

河北、浙江、宁波、福建、厦门、陕西

42600

9900

52500

4550

广东、深圳、广西、海南、贵州、云南

29400

6000

35400

3000

合计 

205100

64000

269100

24700

包号

名称

子包号

包含省份

印制参考数量(万份)

预算(万元)

57 mm*177.8mm

76mm*177.8mm

小计

第二包

卷式发票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新疆

1600

39000

40600

2650

山西、江苏、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10100

36600

46700

3050

上海、安徽、浙江、宁波、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

7500

34900

42400

2750

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

10600

33500

44100

2850

合计 

29800

144000

173800

11300




2、投标原则: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但每个包里只能投一个子包。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由具备票据印制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
(二)相关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在折叠式发票包中,一个供应商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果供应商参加联合体投标折叠式发票包,该供应商不能再单独投标本包,但可以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卷式发票包;在卷式发票包中,一个供应商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果供应商参加联合体投标卷式发票包,该供应商不能再单独投标本包,但可以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折叠式发票包。
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主投标人和副投标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印制任务、义务以及对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人的印制任务下达给主投标人,由主投标人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22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领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602室、东小楼318室
3、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4、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原件),意向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的构成,若投标时联合体构成与登记时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登记备案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
备案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经过最新年度检验。
六、投标样品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样品提交时间:2016年8月5日9:00-11:00(北京时间)
2、投标样品提交地点:北京中土大厦泰山厅
3、采购人拒绝接收超过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样品。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一包:2016年8月23日9:30(北京时间)
第二包:2016年8月25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第一包:2016年8月23日8:30-9:30(北京时间)
第二包:2016年8月25日8:30-9: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中土大厦多功能厅(由大厅右侧扶梯上3层)
4.开标地址、电话:海淀区北蜂窝6号***-********
八、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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