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征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惠优待项目的公告
关于在全市征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惠优待项目的公告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自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以来,我市扎实推动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目前已有10余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了优待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提高优待证“含金量”,彰显全社会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和优待。我市已于2023年发布了第一批优待证优待目录。在2024年“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现面向全市各领域广泛征集第二批优待证优惠优待项目。
一、征集对象
自愿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酒店、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具备相关资质,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均可参与。
二、征集原则
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10日
四、优待内容
合作单位(企业)结合主营业务,可以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商品价格优惠,景区门票减免,开通绿色通道等专属优惠优待,优惠优待需常年实施,期限不少于2年。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有效的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享受优待优惠服务。
五、征集方式
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社会组织可与县级或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商洽谈,并提供工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可以提供的优惠优待项目具体内容。
六、审核发布
各县区对征集到的优惠优待目录进行初审和筛选,对合作单位(企业)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进行审核评估,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公开发布目录,并对目录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七、联系方式
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萨尔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让胡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龙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红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大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肇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肇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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