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六批集中网络应用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2016年第六批集中网络应用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新华采购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6年第六批集中采购网络应用设备维护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条件

1.项目概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6年第六批集中采购网络应用设备维护;

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二、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CJ-2016-017;

2.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6年第六批集中采购网络应用设备维护;

3.项目实施地点:见技术规范;

4.采购具体内容:网络应用设备维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内容相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应具有所投相应项目建设、维护、服务业绩,在投标近三年内未出现过任何安全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及以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8)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没有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11)供应商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投标企业职工;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if !supportLists]-->(1)<!--[endif]-->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三证合一);

(3)具有所投项目的相关业绩;

(4)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5)上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体系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以上资料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资格审查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新华采购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层)。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层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层

联 系 人:塔拉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标签: 供电局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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