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MA******* | ||
项目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 | ||
项目概况: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日常法律咨询: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二)重大决策论证: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或者应公司的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三)协助项目谈判:参与公司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 (四)提供法律培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等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根据公司的安排,为公司内部员工举办两次法律知识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公司的要求单独制定。 (五)提供法律信息及建议:提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信息,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动态及公司在当地运营的活动(如营销、广告宣传、工程建设等方面),及时从法律角度监督并提出建议。 (六)发表公开声明:接受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公司合法权益。 (七)出具律师函:根据公司要求,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 (八)审查日常业务合同:应公司要求,审核、修改、草拟公司日常业务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九)建立规章制度:审查、修改各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运作程序。 (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公司处理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周边居民等关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202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招标方式: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三、项目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 四、招标控制价:8.9万元(含税) 五、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日常法律咨询: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二)重大决策论证: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或者应公司的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三)协助项目谈判:参与公司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 (四)提供法律培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等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根据公司的安排,为公司内部员工举办两次法律知识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公司的要求单独制定。 (五)提供法律信息及建议:提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信息,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动态及公司在当地运营的活动(如营销、广告宣传、工程建设等方面),及时从法律角度监督并提出建议。 (六)发表公开声明:接受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公司合法权益。 (七)出具律师函:根据公司要求,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 (八)审查日常业务合同:应公司要求,审核、修改、草拟公司日常业务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九)建立规章制度:审查、修改各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运作程序。 (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公司处理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周边居民等关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六、服务周期要求:服务期限为一年。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二)不接受联合体。 九、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十、投标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10:00 (二)报名地点: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地址(zhanglu@sztqjf.com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 (三)报名资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免费发放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三)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招标人向投标申请人授权邮箱发布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截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10:00。 (二)截标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哈展览中心3层中会议室。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szygcgpt.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筑梦深哈”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女士 (二)联系电话:0451-********/136*****745 (三)传真:/ (四)电子邮箱:zhanglu@sztqjf.com (五)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 招标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服务期限为一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日常法律咨询: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二)重大决策论证: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或者应公司的要求,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三)协助项目谈判:参与公司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 (四)提供法律培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等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根据公司的安排,为公司内部员工举办两次法律知识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公司的要求单独制定。 (五)提供法律信息及建议:提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信息,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动态及公司在当地运营的活动(如营销、广告宣传、工程建设等方面),及时从法律角度监督并提出建议。 (六)发表公开声明:接受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申张公司合法权益。 (七)出具律师函:根据公司要求,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 (八)审查日常业务合同:应公司要求,审核、修改、草拟公司日常业务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九)建立规章制度:审查、修改各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运作程序。 (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公司处理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周边居民等关系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 ||
资格条件: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不接受联合体。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
联系电话: | 136*****745 |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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