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92破2号成都兴露合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销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23川0192破2号成都兴露合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销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兴露合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销售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23年5月8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府新区法院”)作出(2023)川019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兴露合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露合能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兴露合能公司管理人。

为专业、高效、有序地推进债务人资产处置工作,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公开选聘销售代理机构/平台为兴露合能公司名下项目资产提供市场化销售服务。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中的方案、业绩、报价,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选,并选聘2家机构/平台提供销售服务。其中评分最高的1家优先为兴露合能公司名下资产提供市场化销售服务,排名第2的为备选机构,在第1家销售代理机构未达销售目标时替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兴露合能公司于2014年3月3日经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系位于四川天府新区万安片区的“枫丹铂麓”项目的开发单位。该项目共分五期开发,其中一、二、三期已开发完成并交付。

四期现名为“铂悦华庭”,项目总规划建设20栋房屋及地下室,其中1-6号楼规划性质为商业及办公,面积共计约196,332㎡,7-20号楼规划性质为住宅及少量商业,面积共计约104,414.2㎡,地下室规划面积共计43,726.47㎡。

项目4-6号楼已于兴露合能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建成并交付。兴露合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在政府、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借取共益债借款形式,正有序推进7-20栋住宅及3号楼商业的复工续建。

现项目住宅一批次(7-16号楼)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住宅二批次(17-20号楼)预计将于7月底完工。项目3号楼已于3月启动复工,现正在有序施工过程中。

因共益债借款未涵盖1、2号楼,故项目1、2号楼暂未启动复工。

二、市场化销售资产范围

现兴露合能公司名下拟通过市场化销售方式变现的资产包括:

1.已建成的房屋

已建成的4-6号楼未售房屋53套,包括30套商业及23套办公(公寓),面积共*****.27㎡。

2.在建中房屋、车位

(1)3号楼未售房屋90套(商业32套,办公58套),面积共计*****.25㎡。

(2)7-20号楼后续收回的零星住宅(以实际收回为准)。

(3)1号楼未售房屋为216套(商业47套,办公169套),面积共计*****.84㎡,其中一、二层商业面积共计2867.40㎡,规划设计为家具灯饰销售旗舰店。

(4)2号楼暂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未对外出售,预测面积29,626.87㎡,其中规划酒店*****㎡(3-16层)。

(5)项目未售产权车位约1113个。

三、重要说明

1.销售机构中选后,制订销售方案提交管理人审核并报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执行;如中选销售机构制订的销售方案未获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认可的,由备选销售机构提供销售方案,若备选销售机构的销售方案也未获得管理人或人民法院认可的,则不再启动市场化销售,且管理人、兴露合能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管理人可结合兴露合能公司破产程序进展情况,确定委托销售的资产范围,并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参选人报名即视为对此无异议,不得以资产数量增减主张调整报价。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房地产市场销售策划、房地产代理销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能力,具备房地产破产案件销售代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记录,并在承担销售代理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4. 具有严格有效的销售团队管理制度,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管理人要求开展销售代理相关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报名单位需同步提交对于管理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严格保密的书面承诺书;

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人禁入期内;

7. 对于国家有特别资质要求的,从其规定。

五、工作方案编制要求

有意向参与本次比选的销售机构/平台,在完成报名并提交保密承诺书以后,自行联系管理人了解项目可售资产规划、建设及评估相关资料。

参选方需根据项目资产情况制定可行的销售工作方案提交管理人,销售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拟委派的项目销售团队人员名单及资质;2.项目销售预案:针对各类资产的销售渠道及销售策略、线上及线下推广计划和执行方案、工作计划等;3、各类资产的售价及价格体系建议;4、项目去化量价预估;5、应急调整方案;6、项目案场的现场管理方案。

六、报价要求及费用支付

(一)销售代理机构按照实际售出资产的价款提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意向机构应按照资产不同类型分别报价,其中商业和办公最高报价不得超过售出资产价款的12%,住宅和车位最高报价不得超过售出资产价款的6%。销售代理费用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税费、渠道费、案场打造费、人工费、宣传广告费、策划费、品牌费等,销售代理机构不得主张销售代理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和报酬。销售代理费用列为破产费用,在相应资产销售完成后支付。

(二)鉴于现有资金均需用于项目建设,销售代理机构自行垫付前期费用,在资产成功售出后,从已售资产回款中结算其销售代理费用,如未能出售资产或出售资产不足以覆盖前期费用的,则销售机构自行承担前期已投入成本。

七、比选文件的编制

参与报名机构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准备比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比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介绍;

2.法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条件中所列业绩的证明文件;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及工作经验、业绩简介;

6.开展房地产销售的合作渠道方介绍及合作证明;

7.本公告第五条所列工作方案;

8.报价函、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八、比选文件的准备与提交

(一)比选文件的准备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需要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机构应提交一正四副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应当进行密封(形式不限)、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参选机构公章。未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管理人不予接收。

(二)现场踏勘及答疑

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意向参选机构可联系管理人预约时间踏勘现场,并就本公告相关事宜进行答疑。

(三)比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机构在2024年7月3日17:00前提交正式的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采取现场送达方式提交。比选文件送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邱律师156 8056 5218;徐律师188 7505 7952。

九、比选方式

1.符合要求的报名参选机构达到两家以上的(含两家),管理人按评审方法和标准比选;若符合要求的报名机构仅有一家的,管理人将依法进行审查,符合管理人要求的,确定为中选机构;如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则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

2.管理人组织现场比选,根据参选机构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业务业绩和工作方案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择优选择意向中选机构,并提交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备案后,确定最终中选机构。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本公告及比选过程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撤回,或修订、补充、重新发布,请及时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兴露合能管理人”公众号。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成都兴露合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成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代理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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