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安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900.00
最高限价(元):580,900
采购需求:
威胁分析一体机
标准2U机架式设备,冗余电源,支持热插拔;提供≥4个千兆电口、≥2个接口扩展插槽;网络层吞吐量(混合流量/实验流量)≥3Gbps,应用层吞吐量(混合流量/实验流量)≥1.5Gbps,最大HTTP并发连接数≥7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3.5万,文件处理性能≥30万/天,≥40TB硬盘容量。
服务:三年质保,三年特征库、威胁情报、病毒库升级授权。
功能:
1.单机支持网络流量威胁检测;单机支持样本静态威胁检测;
2.单机支持样本动态沙箱检测;单机支持恶意域名连接检测;
3.单机支持基于威胁情报的检测
4.支持事件分析视角,能够提供网络攻击的详细事件参数;
5.支持样本分析视角,能够提供动、静态检测详细分析结果;
6.支持C&C分析视角,能够提供监控全域范围内恶意域名连接情况;
7.支持爆破攻击分析视角,能够跟踪完整爆破过程,记录爆破结果;
8.支持主机漏洞分析功能,能够发现主机存在的漏洞;
9.支持脆弱口令分析功能,能够精准评测口令风险级别,降低被爆破风险。
准入控制系统
标准机架式设备,≥6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1个网络接口扩展槽位,硬盘≥128G SSD。
性能要求:整机最大吞吐量≥2Gbps,最大支持管理≥300个终端设备,配置≥300点终端准入授权。
服务:三年质保。
功能:
1.部署在安全管理区,对网络终端进行准入控制,避免非授权终端入网;
2.支持纯串行、纯旁路、设备旁路部署、业务逻辑串行部署方式;通过集中管控平台,可实现全局安全策略给下级,执行结果和日志可以上报给集控管控平台;
3.设备支持HA双机热备模式,可自动进行主/备模式切换;系统基于Linux内核自主开发的OS安全操作系统,并且支持双操作系统冷备,当常用系统出现故障,可以切换使用备用系统恢复业务;
4.支持在IPv4和IPv6双栈环境下的终端准入控制。
统一威胁网关
标准1U设备,冗余电源;标配≥6个10/100/1000M Base-TX,≥1个可扩展插槽;配置≥64G SSD硬盘;整机吞吐≥3.5Gbps,IPS吞吐≥2.5Gbps,防病毒吞吐≥1.5Gbps,全功能开通后应用层吞吐≥1Gbps,VPN IPSec 隧道数≥*****,VPN AES加密吞吐量≥200Mbps,每秒新建连接≥4W,最大并发连接≥400W;默认支持IPSec VPN和SSL VPN模块(≥200个并发用户)。
服务:含3年病毒库、入侵防御特征库升级授权及3年质保。
功能:
1.支持针对策略中的源、目的地址进行并发限制,可以针对单IP(或地址范围)进行并发控制;
2.支持以组的方式管理安全策略,支持安全策略组的增、删、改操作,简化大量安全策略管理;
3.支持一体化安全策略配置,可以通过一条策略实现用户认证、IPS、AV、URL过滤、协议控制、流量控制、并发、新建限制、垃圾邮件过滤、审计等功能,简化用户管理;
4.支持基于文件类型的策略路由,可实现将预定义或者自定义的文件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智能选路;
5.支持策略命中数显示,并支持通过安全策略命中数范围查询;
6.支持应用策略路由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iaoningrongxin888@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请注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标(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2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第20.1条。
8.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 鞍山市台安县梅园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8栋
邮箱地址: liaoningrongxin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