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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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6-19 至 2024-06-25
撰写单位: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乐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台安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条件改造公开招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61,390.00
最高限价(元):3,861,390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技术要求

1

教室用LED灯灯具

▲(1)教室用LED灯具尺寸:长1200mm(±10mm),宽300mm(±10mm);采用金属外壳,平板透光罩,格栅网,保证出光均匀性和舒适性(要求样品与检测报告相符,样品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2)LED 教室灯应采用抗UV紫外线老化材料,通过1A型(UVA-340)紫外线老化测试;

(3)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要求LED教室灯通过1000h的≥4倍承重测试;

(4)LED 整灯功率≤36W,功率因数≥0.95,整灯光通量≥3400LM,光效≥95LM/W;

(5)LED 教室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6)LED 教室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一般显色指数)≥90、R9≥6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7) LED 教室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5 SDCM。(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8)LED 教室灯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9)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无危害类);

★(10)LED教室灯波动深度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

(11)LED教室灯满足:短期闪烁指标PstLM ≤1;频闪效应可见度 SVM≤1;

▲(12)LED 教室灯在正常热试验环境下,LED焊点温度≤35℃。

(13)LED 教室灯主要材质达到GB/T *****-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GB/T *****-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要求。

▲(14)为使课桌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光束角(半峰边角)在C0°/180°面与C90°/270°面均满足85°±5°

(15)LED教室灯满足:灯具寿命不低于*****h、灯具电源通过*****次开关实验。

★(16)为防止蚊虫等进入灯体内部,LED 教室灯防护等级≥IP40

▲(17)为了有效防止眩光和避免产生用眼不适,保障灯具出光的均匀度与舒适度,LED教室灯需满足:铝基板条数≥4条(要求样品与检测报告相符,样品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18)LED 教室灯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 CCC 认证。

2

LED黑板灯灯具

(1)教室用LED黑板灯灯具长度≥1200mm;

▲(2)LED 黑板灯电源应为外置电源,且必须配有电源防护盒,不可直接将电源外露固定在灯具背面(要求样品与检测报告相符,样品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3)LED 黑板灯应采用抗UV紫外线老化材料,通过1A型(UVA-340)紫外线老化测试;

(4)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要求LED黑板灯通过1000h的4倍承重测试;

▲(5)LED黑板灯整灯功率≤30W,功率因数≥0.95,整光通量≥2850 LM,光效≥95 LM/W;

(6)LED 黑板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7)LED 黑板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一般显色指数)≥90、R9≥6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8)LED 黑板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5 SDCM。(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9)LED 黑板灯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10)LED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无危害类);

★(11)LED黑板灯波动深度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

(12)LED黑板灯满足:短期闪烁指标PstLM ≤1;频闪效应可见度 SVM≤ 1;

▲(13)LED黑板灯在正常热试验环境下,LED焊点温度≤35℃;

(14)LED黑板灯主要材质达到GB/T *****-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GB/T *****-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要求;

▲(15)为使黑板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黑板灯光束角(半峰边角)在C0°/180°面满足≤90°,在C90°/270°面满足≤30°;

(16)LED黑板灯满足:灯具寿命不低于*****h、灯具电源通过*****次开关实验。

★(17)为防止蚊虫等进入灯体内部,LED黑板灯的防护等级≥IP40;

▲(18)为保护教师在黑板前眼睛的舒适度,LED黑板灯需采用可调节挡光板(要求样品与检测报告相符,样品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供样品不得分),且黑板灯发光面距离黑板面的水平安装距离应≤35CM,以免老师在黑板前有不适感;

★(19)LED黑板灯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1、投标时教室用LED灯灯具(1)-(17)项须提供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LED黑板灯灯具灯灯具第(1)-(18)项须提供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室用LED灯灯具第(18)项须提供证书及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LED黑板灯灯具第(19)项须提供证书及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带“★”的参数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带“★”的参数指标允许负偏离。

二、安装要求

中标供应商自行测量各校教室相关尺寸并绘制设计图,根据设计图更换教室用LED灯。对原有教室灯进行拆除,更换符合改造要求的教室用LED灯;部分普通教室因教室面积、安装位置、横梁和电扇等因素,在达到“改造要求”的全部指标后,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数量,因安装灯具损坏的吊棚及墙面或大白棚面应给予修复。

项目实施地点:台安县县域内20所中小学校,个教室。(列表)

1、灯具安装

教室用LED灯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教室层高或吊顶距地面垂直高度低于2.45m除外)。当教室有吊扇时,灯具出光面不宜高于吊扇叶片高度。

教室用LED灯排列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因教室大梁(或横梁、吊顶主辅龙骨)、吊扇等位置影响或局限,教室用LED灯排列其长轴可以平行于黑板面布置,但应符合GB 7793-2010的要求。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嵌入式安装方法除外)。

固定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4倍恒定均布载荷进行强调试验,持续时间不小于15min。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教室用LED灯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用LED灯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如遇教室顶棚为吊顶的,按照有关规范安装。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2、线路施工

教室用LED灯需要移动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灯具数量的,需要重新铺设所需电源线。施工时应从原电源引出处更换足够长度的电源线到灯具安装位置。电源线应采用截面积≥0.75mm2,电源布线应保证相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电源线除接线板及设备连接处外,连线中间要求无接头,导线绝缘保护良好,两电源线连接时导线连接应紧密、牢固,接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相同长度导线的电阻值;两电源线接头的绝缘强度应与非连接处的绝缘强度相同。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施工完成后应将墙面及棚面等恢复原状。

3、通电试运行

灯具安装完毕后应通电试运行。检查灯具内光源运行是否正常,灯具运行完好率应达到100%。

四、对投标方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所需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不接受投标人用淘汰产品或临近淘汰产品投标。

2.本次项目要求中标人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地方分散所产生的运输、安装成本风险。

3.针对每一项内容,供应商须明确表格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提供三年以上免费质保,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对所投产品提供不少于原厂三年质保,如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3、在质保期内,使用单位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护期间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采购需求要求的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tajyguihua@163.com。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1-******-*****鞍山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5.评审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904 324 108。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 台安县育英巷与繁荣南街交叉口东北60米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liaoningsihai1984@163.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 72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莹
电 话: 0412-*******

标签: 教室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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