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关于无人机采购单位选择的公告
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关于无人机采购单位选择的公告
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关于无人机采购单位选择的公告
为方便开展工作,经研究,拟通过询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无人机采购公司,欢迎各采购公司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大疆牌经纬M30T型号无人机2台。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大疆牌经纬M30T型号无人机2台;
2.项目内容:大疆牌经纬M30T无人机标准套装2套、M30T行业无忧旗舰版无人机保险1年/台、LP12探照广播一体机2套、培训考证4人。
3.资金预算19万元以内(含税),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投标人不足3家的,视为废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证明;
2.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完税记录;
3.公司简介;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材料;
6.报价函:需注明无人机产品清单、详细技术参数信息及照片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价方式:以上材料均提供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镇指定材料受理地点。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五、评标办法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下午17:30时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材料受理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文豪上街12号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3.联系方式:(0898)********。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所有。
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标签: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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