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租赁观礼台及演示帐篷搭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2包

某部租赁观礼台及演示帐篷搭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2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租赁观礼台及演示帐篷搭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YZDB-F4007

三、项目概况:

1. 本项目主要区分2包。

第1包:租赁观礼台搭设服务,服务要求:使用桁架及稳固板材搭设15*35米观礼台,观礼台分7层,每层高差30厘米;第一级台阶面宽3米,其余台阶面宽2米,台面及台阶铺设灰色地毯,地毯厚度不少于0.3厘米,观礼台左右、后侧安装1米不锈钢防护栏,整体上方架设20*40*6米遮阳棚;棚顶进行防雨处理。承重要求,可同时承受300人(75-90kg/人)重量。控制价******.00元。

第2包:租赁演示帐篷搭设服务,使用桁架及稳固板材搭设15*25*5米演示帐篷,内部地面搭设0.3米地台,台面使用木板和灰色地毯铺设,地毯厚度不少于0.3厘米;演示帐篷四周立围挡,顶部、左右、后侧用迷彩伪装网进行遮蔽,内衬防雨布,正面敞开用于观摩。控制价******.00元。

2.服务地点: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7个自然日内搭设完毕,搭设完毕至7月30日供甲方使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兼投兼中。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1年来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含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5号,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83*****995)。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

(二)询价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玉门市老市区(浙北能源公司附近)。

(三)联系人:张先生。

(四)联系电话:183*****658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移动电话:183*****995

地址:玉门老市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孟先生

移动电话:153*****566

,甘肃,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酒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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