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项目
某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项目
某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H16-W1002)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某数据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16-W1002
三、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音视频采集与智能识别处理设备 | 套 | 17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 | 音视频采集设备 | 台 | 17 | |||
2 | 数据智能识别处理设备 (含智能识别处理软件) | 台 | 5 | |||
(二) | 平台轨迹采集设备 | 套 | 3 | |||
1 | 手持北斗终端 | 台 | 3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00万元。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BAOMI资质。
六、公示时限: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4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4),联系我室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处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郇成成、谭晓宇
电 话: 0411-********(军0331-******)
邮 箱: HJDLJTXYCGZX@163.com
地 址:大连市
2024年6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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