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视台专项宣传合作
天津电视台专项宣传合作
一、项目需求:
(2024-F-027)天津电视台专项宣传合作,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天津广播电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在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开展专项宣传合作,参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组织的各类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结合水务集团重点工作,适时与天津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宣传活动相结合,开展相关活动宣传支持工作。
二、资质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将公告期内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仅限水务集团合格供应商库范围内(“津水云采”平台注册审核通过并购买、激活CA证书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服务期:一年
四、项目控标价:20万
五、付款方式:交付成功验收合格后付全款(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报价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1.报价单
2.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询价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
八、报价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请登录“津水云采”平台http://www.jinshuiyuncai.com。此次报价为线上报价,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按照报价文件内容要求上传报价;提供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所报价格为到货含税价。所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管理、运杂、装卸、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
2.按照报价格式要求将报价文件扫描成PDF的形式,上传报价文件扫描件(盖章)。
3.报价文件需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报价文件内容超过50页的,需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1套,纸质报价文件需与系统报价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需在报价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河西区天津公馆十楼)。采购人视报价人在其报价文件中递交的内容为最终内容,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修改报价文件内容,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要求提报资料,资料不齐或未上传电子版文件视为无效报价将被否决。
注:请报价人认真阅读询价文件要求,任意一项的不响应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如有格式要求的,请按照格式提供,如未提供格式的,请报价人自拟,包含但不限于格式中内容。
九、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6:00。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上传“津水云采”平台
序号 | 产品目录 | 送货地点 | 物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付时间 | 物料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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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传服务 | + | 服务-宣传服务-其他 | 1 | None | 其他 | N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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