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2015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THXZB2016-4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通化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 通化县2015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项目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336号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如下: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9#-15#住宅楼,其中商业面积1820.52㎡,住宅面积30156.48㎡,车库面积5990.56㎡,总计37967.56㎡。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资金来源为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县快大茂镇。
2.3计划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8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7月31日,工期36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资质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4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 日9时 30 分,提交到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化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
联系电话: 135*****896 联 系 人: 史书满
招标代理机构: 通化方圆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 134100 联系电话: 137*****888
传 真: ****-******* 联 系 人: 汪晓军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16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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