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排水管网可燃气体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排水管网可燃气体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排水集团2024年排水管网可燃气体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2024年排水管网可燃气体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4-ZC-1121-******),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拟采购可燃气体监测设备,签订年度采购合同+任务单,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地区各管网分公司,使用量根据采购人(甲方)实际需要以任务单形式确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的可燃气体监测的销售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9年6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19年6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信誉管理:
(1)供应商中标/成交前完成《北排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出的;
B.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C.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D.近五年内投标人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且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能力的。(上款必内时间范围可结合项目实际调整)
(2)供应商中标/成交前未完成《北排智慧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或有上款其中情况的,或确定中标/成交时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内且未被移出的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商/中标人。
3.1.6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管网运营分公司设备部204室(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166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cg.bdc.cn/)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网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网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邮编:******
招标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80*****161
中标结果质疑:********-8026,houxinrui@bdc.cn
招标监督:********-8026,houxinru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网部
2024年6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