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卫生健康局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明山区卫生健康局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HX-**********

项目名称: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各种分析仪(4台)、声级计(1台)、数字照度计(1台)、数字湿度计(1台)、数字式风速仪(1台)、测距仪(1台)、便携式浑浊度测定仪(1台)、便携式余氯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 2024年6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缺任意一项,不接受其报名。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唐家路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丁亚楠

电话: 024-4*****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监督 提升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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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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