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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屯汾八一水库纪念碑碑亭保护修缮工程询比采
购公告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屯汾八一水库纪念碑碑亭保护修缮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报
价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单位: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1.2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屯汾八一水库纪念碑碑亭保护修缮工程
1.3项目编号:SXWF-2024-06-02
1.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1.5工 期:180日历天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验收“合格”
1.7招标内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屯汾八一水库纪念碑碑亭保护修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
单。
二、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
级(含)以上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
任工程师资格(以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或省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
工程从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4、具有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相应能力;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人获取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询比文件时须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④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⑥报名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
的零报税报表;
⑦报名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保的凭证(医疗、养老、工伤、失业);
⑧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1、询比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6月19日08:00至2024年06月21日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
外)。
2、地点: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东大街103号
3、询比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原先生
电 话:0355-7520611
招 标 代 理:山西旺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55-7522078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