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及档案局时令花卉及盆景摆放二次招标公告

博物馆及档案局时令花卉及盆景摆放二次招标公告

鹤峰县博物馆及档案局时令花卉及盆景摆放二次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县博物馆及档案局时令花卉及盆景摆放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6―171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博物馆及档案局时令花卉及盆景摆放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绿化花卉苗木购置、栽植及后期养护管理(灌木类:红继木球、苏铁、等苗木,含填土栽种包成活,成活养护:24个月);花卉及盆景摆放(时令花卉:雏菊、矮牵牛花等,服务年限1年);购置栅栏等。

(二)项目地点:县博物馆及档案局办公区域。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五)项目预算:28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专业队伍,配备生产、服务所需的专业设备;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6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  

七、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年7月19日下午3:00至3: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十、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花卉苗木生产成本、运输、卸载、栽植、养护、利润、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二、询价响应文件要求:询价响应文件一份,递交时用信封密封,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现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款。

十四、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陈先生 电话(传真)****-*******

住建局  杨先生 155*****161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博物馆 花卉 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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