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成都市新津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成都市新津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成都市新津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于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4年7月19日14时00分公开举行成都市新津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7月19日14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的人数、报名条件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参与听证代表不超过30人。其中,1.通过相关单位及组织推举24名听证代表;2.与该听证事项关联度较高行业以及关注公共事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听证,报名人数超过6人的,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旁听人员。不超过4名,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选择确定。
(三)报名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3.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4. 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5.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 2024年7月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附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前往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利用和行政审批科报名。公民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还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明、单位委托书和介绍信。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会有关事项:
1. 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成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3. 听证会前10个工作日,向听证代表提供会议材料,会后收回。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 若听证会时间、地点变动,将另行通知参会代表。
七、联系电话:028-******** 联系人:刘念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8日
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听证参加人类别 (括号内画“√”) | 1.相关技术专家( );2.法律界( ); 3.市民( );4.街道办代表( ); 5.居委会代表( );6.利害关系人( ) 7.其他:______________ |
1.请按上述要求认真填写; 2.公民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还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明、单位委托书和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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