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班车租赁(延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68006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班车租赁(延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班车租赁(延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班车租赁(延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班车租赁(延吉)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
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班车租赁(延吉);
2.2 招标范围: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卷烟厂职工班车租赁 7 台空调客车,其中 45
座(含)以上大巴车 5 辆、28-30 座中巴车 2 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技术要
求);
2.3 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行业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
签第二年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
2.4 服务地点:延吉市内及延边州内;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保证自有车辆不低于 7 台(其中 45 座(含)以上大巴车 5 辆、28-30 座
中巴车 2 辆),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3)承运车辆必须按机动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参加车辆保险,保险额度不低于 20
万元/座,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条例执行;不得使用无“乘客意外伤害保
险 ”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险种的车辆以及证照不齐全的车辆;
(4)拟投的承运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营运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的各项技
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讫证齐全。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须具有三年以上的 A1 车
型驾驶经验,并督促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工作,文明服务,三年以内未发生过重
大交通事故。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
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
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
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
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
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
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
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
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
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每日 9 时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第一步:将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
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备注:烟草
GXTC-C-24680060+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会于当日 16 时 30 分前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
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第二步: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 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
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标书款请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8736108022400010778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
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 9 时 00 分,递交
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 795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苏雪
电话:0431-818528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 79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苏雪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