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燃气工程十九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燃气工程十九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燃气工程(十九标段)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和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燃气工程(十九标段);
2.2项目编号:JLYZ********;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共3010户民用户。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通榆县、团结乡、瞻榆镇、兴隆山镇、八面乡。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的发件邮箱。
材料清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文件费)。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云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收取投标保证金帐户:4200 2211 0920 0095 987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9:30时,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开标二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元博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和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通榆县建设街爱国路(景星凤凰商业楼)北侧1号楼西至东6号门市
联系人:黄震
电话:0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云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新里中央公馆B区(绿地国际广场)二期、三期B7#~B11#楼2244号
联系人:王博
电话:132*****308
标签: 振兴土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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