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交通运输局:沥青路面维修材料路面灌缝料招标公告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沥青路面维修材料路面灌缝料招标公告



一、功能及要求:

沥青路面维修材料采购(路面灌缝料)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

技术规格

数量吨

单价

小计

1

路面灌缝料

普通型(-10℃)道路密封胶

170

3384

******

2

合计: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供货时间和地点

1、供货期限:一年。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供货标准及要求

1、所有产品规格、质量应达到《路面加热型密封胶》(JT/T740-2015)及《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标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第一次送货前可提供所供产品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保证所有路面灌缝料每年接受不低于2次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现场抽检,并保证出具的检验结果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须考虑相关费用。)

3、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按标准提供所需产品并负责将产品及时送到(包括卸货)指定地点。

4、所有供货单按要求准确填写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专门签收员签字认可。

5、为确保满足采购人突发性、应急性,单次数量较少(订制特殊型号),且零星分散的服务需求,中标人须及时调度生产,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并承诺临时定价时应该确保市场最优惠价。

6、质保、售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7、成交人在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成交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8、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可交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调解。

9、成交人负责其送货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1.2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支付乙方项目货款,在办理结算前支付不超过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等额的税务发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沥青路面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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