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效能,确保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场执法监管工作需要。拟对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车辆租赁项目面向社会,以比选的形式进行购买服务。欢迎有意向车辆经销商、车辆供应商、车辆租赁服务公司参与比选。详细情况如下:
一、租赁需求
(一)本次租赁3台纯电新能源车辆,其中包含2台SUV,1台轿车。如若新车在中标后的半月内交付,期间提供代用车。上牌一年以内且行使一万公里以内的为准新车,上牌一年以内且行使超过1万公里的为旧车。准新车和旧车需要出具无泡水、无火烧、无重大事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二)参与本次比选的车辆要登记在其公司名下,不得使用登记在个人名下车辆参与本次比选;
(三)参与比选的单位或企业出具的汽车租赁报价按年支付,为含税报价。合同签订以三年为一期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标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相关的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比选评审
(一)本项目由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饶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告,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或公司提供车型和报价,按照“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的原则,通过比选小组的资格审查的,根据比选内容综合打分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若我单位认为参加本次比选的所有单位均不能满足工作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承诺等)的,我单位有权在比选后不与任何一个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签定有效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如发现参与比选单位或公司存在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其它虚假不实的,我单位可单方面取消合作,并且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6月25日前;
(三)递交报价问价地点及联系方式: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上饶市信州区崭岭头9号),199*****077毛秀峰,182*****147杨富聪。
附件:《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新能源车辆租赁比选内容》
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6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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