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医院:院外房屋租赁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中心医院:院外房屋租赁采购需求公开
一、服务名称:院外房屋租赁
二、数量:3年。入住人数:约332(±10%)人,月租金预算单价******元/月,预算总金额*******元/年,三年租金共计*******.00元
三、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1.租赁公寓配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酒店式公寓管理模式,配备免费24小时公寓管家,
1.2免费物业服务,提供停车场地;
1.3公寓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35m?/套,内空层高不低于2.4米;共计需要房屋约≥83套(按最低四人间计算);
1.4每套房屋内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具备晾衣区域。合计约可放置332(±10%)张床位。
1.5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保障齐全等。
1.6房间内装饰装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包含但不限于门窗、房间隔断、墙面装饰、地面装饰、室内吊顶、消防管道、室内线路布局、厕所五金件、洗手台面及镜子、厕所蹲便器等。
1.7适当的配置专用停车位,不少于5个,对专用停车位费用单个车位月租金≤300元/月,日租金≤20元/天。
1.8电梯数量:每栋2台及以上。
1.9提供的房间最好能集中在楼栋中的同层位置。
2、公寓租赁地点:长沙市韶山路161号附近(2公里以内)
3.租金实行总包干制:包含室内外环境维修维护、物业服务、综合治安服务、管家服务、日常室内水、电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等内容,对此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需保障租赁房屋的基本生活设施设备符合行业要求,保障租赁房屋的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照明系统、房屋框架结构、网络、电梯等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修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租赁房屋内产生的水电网络通信费用由入住人承担,为水电费的缴纳设置专门区域,水电网络通信费用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规定。
5.采购人如因上级政策调整有房间提前终止使用的需求,有权在终止前90日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办理终止租赁房间的交还手续,相关费用截至房间交还日当日。
6.提供房间内平面图及家具、家电摆放效果图。
★7.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在房屋内增加床位数或者其他设备设施,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增加任何费用。
★8、采购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根据需求自行购置的家具家电等设备设施,租赁期结束后归采购人所有。
2.1 执行标准
1.投标人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因安全条件不达标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2.消防安全方面:不定期对楼道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并提供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
3.楼道紧急出口有明显标识,应急通道有显著标识,消防设备设施报警联动系统完好。楼道有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及时到位,公共区窗明亮洁净,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痰迹,走道无杂物。
4.投标人如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出具同意由投标人对外出租且明确出租年限(不低于3年)的书面文件。
★5.投标人须对房屋进行基本的装饰装修,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达到入住标准后开始计算租赁期。租赁期满,采购人有权回收由采购人提供的可用物品,投标人应当配合。
6.提供租赁房屋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测。
7.如为新装修不到一年的房屋,入住前需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8.租赁期内定期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与安全检查,保障租赁期内使用电梯的安全。
3. 商务要求
1.投标人产权清晰,无抵押无债务纠纷,租期内不得提价、不得转租、不出售房屋,不主动终止合同;
2.投标人须提交不动产权证、整体面积及相关设计图纸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房屋承重证明或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如出现房顶漏水、塌方等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在建筑物交付使用前投标人应进行全面检修;
4.投标人应当保障正常的供水供电,因水电用量增加需要进行水电增容或电路、管线改造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为方便采购人对房屋的统一管理,参与联合体的投标人所提供的出租房不得超过2处(即联合体所提供的出租房最多位于两处不同的地址)。
4.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中心医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供一年租金发票后采购人支付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为一个结算期,按医院相关程序审批完成后凭发票付款。
3.采购人在每支付中标方一笔租金前,中标方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并按采购人指定的方式交付发票。
二、相关标准: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标签: 外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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