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单一来源公示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项目名称 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省旅文厅分别于2009年和2015年已经建成覆盖21个广播电视发射台(三沙永兴岛调频广播发射台除外)的“全省各市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广播电视节目备份信号源光缆传输线路”(以下简称第一传输路由)及“省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源光缆传输环路系统”(以下简称第二传输路由)。第一传输路由的光缆长度为157.77公里,第二传输路由的光缆长度为258.21公里,两者光缆路由合计415.98公里,第一、第二传输路由均租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的省干OTM网络将信号源从海口传送至各县市。2020年省旅文厅在国家广电总局已建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基础上,为全省各省直和市县广播电视发射台配置视频终端,通过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的省干OTM网络和发射台已有光缆信号源传输资源实现我厅与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互联互通,构建起全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平台。为做好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传输线路和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信号源和安全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传输系统及广播电视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217.5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广播电视发射台节目信号源及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平台的专业性、特殊性和唯一性,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维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拟定供应商为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理由如下: 一、项目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该项目维护的光缆是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的专属资源。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项目是由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建设,利用的是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专用光缆,并在建设任务中约定由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负责对其提供的节目信号源传输设备和光缆传输线路进行维护,因此必须使用其专有技术和服务,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二、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其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 (一)目前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节目信号源仅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能提供。目前,全省仅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所属光缆资源能通达所有广播电视发射台,且能提供包括中央、省和市县本地等所有广播电视节目。 (二)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负责维护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维护可满足服务配套要求。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传输系统自建设完成后一直由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承担维护工作,从服务的延续性考虑,将更有利于光缆传输系统维护管理,从而满足服务配套要求。 (三)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负责维护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可以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特点是点对面的覆盖,节目一旦播出便无法收回、不可逆转,必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而对于广播电视行业来说,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就没有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安全。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第62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国有线海南分公司一直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业务,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为保障安全播出按照62号令要求开展了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等一系列相关活动,建立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机制和规范的应急维护处理流程,具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综上所述,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的情形,故申请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36号数字电视传输中心A区四楼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4-06-19 至 2024-06-25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项目名称: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做好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传输线路和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信号源和安全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传输系统及广播电视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附件中“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7.5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4年全省广播电视发射台光缆信号源及安全指挥调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的情形,因此申请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附件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36号数字电视传输中心A区四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9日 至2024年6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联系电话:089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0898-********

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联系电话:08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电视发射 运行维护 文化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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