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及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的招商公告

关于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及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的招商公告

一、招商单位

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一)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

(二)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

三、合作内容

(一)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

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的运营管理方。现拟打造“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旨在打造轻松时尚的沉浸式休闲娱乐场所,集特色创意餐饮服务、时尚休闲氛围、文化娱乐沉浸体验、潮流音乐艺术展演等多种业态于一体,提升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的旅游文化活动品质及游客沉浸式体验感。

该项目“潮ing ”品牌归文旅集团所有,项目所有产出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餐品、饮品、衍生品等,都属于集团品牌出品。目前共有太空舱三台,其中两台长:8.5M、宽:3.3M、高:3.2M建筑面积:28.0 ㎡,一台长:11.5M、宽:3.3M、高:3.2M建筑面积:38.0 ㎡,现就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内三台太空舱进行公开招商,可用于餐饮、娱乐、零售等多种业态,公开招募具有商业街区项目管理经验的商业管理公司合作招商运营,与合作方签订委托项目整体招商及运营管理合同。

(二)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

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是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IP“奥帆帆”打造的一站式可移动文创售卖平台。车身尺寸为:长6M、宽2.5M、高2.5M,车身喷绘有多个可爱俏皮的奥帆帆形象且车身正面可用按键进行全开或半开操作,全部打开可形成一个进入车内的入口,在车内进行商品展示及售卖;半开可以形成一个半封闭的售卖窗口。

目前计划将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投放到奥帆中心景区内,进行文创产品、饮品、文创雪糕、快销餐食等商品的销售,打造成景区内一处地标打卡的场所。现就本项目公开招募具有零售业态相关管理经验的商业公司合作招商运营,与合作方签订委托项目运营管理合同。

四、合作方式

(一)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

1.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太空舱采购及前期基础建设。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意向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对乙方当年招商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双方续签下年度合同;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再续签下年度合同。保底收益租金在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5日内一次性支付。物业费用、水电费用将据实收取。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与合作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场地租赁合同的附件,租赁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合作方负责自行投入经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金、人员、设备、经营所需各种费用及办理经营所需各种证件、执照等并负责经营和管理;

3.收益分配方式(不包含线上销售部分):

按保底收益和提成收益两种方式核算租金,并按两者中较高值计付。

具体按照下述约定执行:

(1)保底收益:

第一年度保底租金为¥30万元,向上竞价;自第二年度起,每年的保底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5%。

(2)分成收益:

分成收益为项目年销售额的10%。

4.本项目拟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2万元,于正式经营开始5日前支付;

5.项目位于青岛奥帆中心海上观光平台,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二)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

1.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负责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内装潢及周边环境的营造。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合作方签订1年期租赁合同,租赁费用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20日内付清。物业费用、水电费用将据实收取。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与合作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场地租赁合同的附件,租赁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合作方负责自行投入经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金、人员、设备、经营所需各种费用及办理经营所需各种证件、执照等并负责经营和管理;

3.收益分配方式:

保底收益和分成两者取高即:保底租金10万元/年,向上竞价或年销售额的10%;

4.本项目拟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2万元,于正式经营开始5日前支付;

5.店内销售产品要求:

需含奥帆帆系列文创产品且不得销售粗制滥造或侵权的文创产品;

6.项目位于青岛奥帆中心景区内,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五、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

1.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合作方必须具有累计1000平方米及以上同品类商业街区或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必须持有在营同品类商业街区运营项目或自营的同品类商业街区及IP品牌;具有与国企国资合作的成功经验;

3.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两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一千万元;

4.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负面记录,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招商项目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三年内企业及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

7.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

1.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和经验,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

3.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负面记录,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招商项目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三年内企业及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

6.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4年6月25日17时0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 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华仁国际大厦31楼

七、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止

递交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华仁国际大厦31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联系方式

(一)海上观光平台“潮ing”品牌商业综合体项目:

联系人:张青云

联系电话:0532-******** 邮 箱:*********@qq.com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华仁国际大厦31楼

(二)奥帆帆文创小站售卖车运营项目:

联系人:卞斌

联系电话:159*****957 邮 箱:********@qq.com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华仁国际大厦31楼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标签: 售卖车运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