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最高得分确认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宝安区教育局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深宝教【2019】83号文)、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宝教〔2019〕230号)要求,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将采用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8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最终确定午餐人数为准,投标商应意识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学生实际就餐人员可能减少。学校对可能出现的就餐人员减少情况不做任何保证。)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参与投标的配餐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

  4.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辖区教育局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品种)。

  8.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9.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再次分包装。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1.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2.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4.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72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7.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C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

  18.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19.中标企业需承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向上级反映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投标企业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没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备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证件、证书合同,交复印件(盖上公章),必要时验原件。

  三、发布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9日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

  投标人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内含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光盘2份)盖章密封好,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4年6月24日之前,送至到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相关负责人收。(超时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五、投标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深圳市宝安区北环路46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六、综合评分方法及步骤:

  1.在不少于4家(含4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如果符合资质的投标企业不足4家,则重新招标。

  2.由学校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组织有关成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3、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4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也可提出到该企业正在供餐的学校,由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成员选择其中一批次学生餐进行试餐。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餐品质量、供餐价格等因素,由学校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组织有关成员打分,确定供餐企业的最终名次。

  4.若有效投标企业超过4家(含4家),我校将确定2家预中标单位,投票排第1、2的为中标供餐企业,投票排第3的为应急供餐企业。

  此次招标两家供餐企业(评分第1名,第2名的为中标供餐单位,第3名为应急供餐单位)。学校将与中标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合同,在中标供餐企业因故或违反合同约定无法供餐时,则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确定启用应急供餐单位。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和配餐企业协商确定后,由配餐企业向各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收取。学校与中标供餐企业签订正式合同,配餐期限为合同约定供餐日期至2025年8月31日。合同期满根据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评价是否延续服务,如延续服务最多续签2次服务期限,每次服务期限为1年。

  配餐份额分配:第一年,两家公司抽签确定分别负责一、二年级和负责三、四年级配餐。续签第一年,上一年度负责为一、二年级配餐的公司配餐对象不变,上一年度负责三、四年级配餐的公司配餐对象为三、四、五年级。续签第二年,上一年度负责为一、二年级配餐的公司配餐对象为一、二、三年级,上一年度负责三、四、五年级配餐的公司配餐对象为四、五、六年级。如不续签合同,则重新招标。

  七、相关时间安排:

  1.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6月25日14:30分在学校四楼会议室举行。按签到顺序各公司进行阐述(每家投标企业阐述时间限时10分钟),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分,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优选4家作为候选配餐公司,并进行公示。

  2.实地现场考察时间:2024 年6月26日8:00组织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成员到候选配餐公司实地现场考察。

  3.投票时间:2024年6月26日11时

  4.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日

  八、投诉电话

  学校办公室:********

  区教育局安全科:*******

  区教育局纪检室:********

  深圳市宝安区湖东小学

  2024年6月18日

标签: 学生校外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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