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专项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专项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专项法律顾问。

1.2.1 招标内容:一标段,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

就委托人本次债券发行涉及中国境内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协调会,讨论、解决本次债券发行涉及中国境内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为本次债券发行的中国境内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需要制作与本次债券发行涉及中国境内法律事宜的其他法律文件。

1.2.2 招标内容:二标段,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

对拟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境内权益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委托方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并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可能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中国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助承销商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就本次债券发行中所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向承销商提供咨询和建议;参加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而召集的中介机构会议,并就会议中所讨论的涉及中国法律的问题提供意见或建议;审阅、协助修改本次债券发行所需的有关中国境内审批或登记的申报文件(如需要);审阅、协助修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境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中国法律的部分;审阅、协助修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交易文件中涉及中国法律的部分;为本次债券发行向承销商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提供其它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国法律服务。

1.2.3 招标内容:三标段,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

协助发行人撰写发行通函有关发行人的部分;审阅发行通函由承销商律师撰写的有关于承销的部分并提供修改意见;审阅认购协议、债券条款与条件、信托契约、代理协议等交易文件,并代表发行人进行谈判及提供修改意见;起草和准备与发行人有关的交割文件;协调交易文件签署和处理交割事宜;处理在香港联交所及其他交易所的债券上市的相关程序;向贵公司就适用的境外法律提供一般的咨询服务;与其他中介机构联系和配合工作;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法律事项。

1.2.4 招标内容:四标段,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

协助承销商确定中国法律尽调范围及中国法律意见的范围;协助承销商与审计师沟通确定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师安慰意见的标准;协助承销商对审计师开展尽职调查;协助承销商对公司开展管理层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调及法律尽调;起草募集说明书框架及与发行条款相关的披露,协助承销商审阅发行人起草的其他披露内容及提供意见;撰写交易文件(主要包括债券条款、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及增信安排相关的协议(如有)等);针对交易文件在英国法下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发表法律意见;协助承销商审阅中国法律意见书;起草交割备忘录,并在文件签署及项目交割中协调并提供协助;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提供一般的咨询服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结束。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4个标段。1标段: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标段;2标段: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标段;3标段: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标段;4标段: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标段。

1.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4个包件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评审时按第1—4标段的顺序评审,投标人在被推荐为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得再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接受同一家律所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分别参与境内、境外标段的投标,但参与投标的同一标段境内、境外分支机构数量分别不超过一个)。同一投标主体(包括同一主体下境内外机构)不得同时投标1、4标段,或同时投标2、3标段。

1.6专项法律顾问费用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境外债完成结算交割后一次性支付。

1.7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7.1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文件草拟或审查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内;重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1.7.2服务质量:经法律顾问审查的文件不应出现援用失效法律法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存在合法合规性瑕疵和重大法律风险的情形;不应出现逻辑错误、前后矛盾、错别字和条款援引标号错误等问题;不应出现导致招标人在涉及纠纷或诉讼时明显不利的法律条款。

1.7.3团队稳定: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应保证团队稳定,确定服务团队的总负责人、固定联系人,如有更换,应告知招标人,并补充具有同等资历的顾问律师。如招标人对服务人员不满意的,应予更换。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标段和二标段资格要求

2.1.1一般要求:具有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2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境外或境内律师主管部门(或律师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处罚;

2.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境内企业境外融资项目(包括不限于发债、上市等)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2.2三标段和四标段资格要求

2.2.1一般要求:具有有效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执业证明文件(如商业登记证);

2.2.2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境外或境内律师主管部门(或律师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处罚;

2.2.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境内企业境外融资项目(包括不限于发债、上市等)法律顾问服务业绩。

3.投标人报名材料

3.1投标人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参与一标段和二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供境内事务所具有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参与三标段和四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供境外事务所具有有效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执业证明文件(如商业登记证)。

3.4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印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1楼财务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新南中心6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cdcci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1楼财务部

联 系 人:丁先生,电 话:028-********


标签: 境外 发行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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