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点源及葛塘河净水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

一体化点源及葛塘河净水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

一体化点源及葛塘河净水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00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一体化点源及葛塘河净水站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现需要处置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葛塘河净水站污水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及脱水污泥,项目范围内的系统设备分散布置在整个江北新区,涉及范围较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顶山、泰山标段

(002)大厂、长芦、净水站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顶山、泰山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市政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处置资格和能力,处置方式须为焚烧或干化掺烧(禁止制砖、堆肥、养殖等处置方式),污泥处置场所需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相关批复,污泥处置能力须不小于1万吨/年以上;(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运输合同,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委托运输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若投标人利用热电厂、水泥厂等作为污泥处置点的,除需按照上述①、②款规定相关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与热电厂、水泥厂等签订的污泥处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的服务期限须涵盖本项目的开始服务时间。

3、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度指令执行,24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按时按量完成污泥转运和处置任务;在多个项目中标情况下,仍保证每个处置点的处置量不得超过环评批复文件中的总设计处置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对以下行为做出承诺: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④未受到行政处罚导致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002)大厂、长芦、净水站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市政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处置资格和能力,处置方式须为焚烧或干化掺烧(禁止制砖、堆肥、养殖等处置方式),污泥处置场所需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相关批复,污泥处置能力须不小于1万吨/年以上;(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运输合同,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委托运输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若投标人利用热电厂、水泥厂等作为污泥处置点的,除需按照上述①、②款规定相关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与热电厂、水泥厂等签订的污泥处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的服务期限须涵盖本项目的开始服务时间。

3、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度指令执行,24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按时按量完成污泥转运和处置任务;在多个项目中标情况下,仍保证每个处置点的处置量不得超过环评批复文件中的总设计处置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对以下行为做出承诺: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④未受到行政处罚导致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17 09:00到2024-06-24 17:00

获取方式:复制链接https://jinshuju.net/f/e98ksd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8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7-08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318会议室

七、其他

1、实施内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泥浆的拖运、干化及脱水污泥的转运处置。其中泥浆拖运干化包括由投标人架泵从设施箱体内抽吸泥浆装车运输至项目集中干化点进行干化处置,污泥干化脱水后含水率应小于80%。招标人可提供四处地点供投标人建设改造作为集中干化点,但是不包括干化设备,投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投资建设,费用请考虑在综合单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干泥转运处置工作包括泥浆水经现场干化后由投标人将污泥装车运输至最终污泥处置点(焚烧或干化掺烧)并负责最终处置。上述作业过程均由投标人负责,污泥处置费用按每吨报价,已考虑污泥处置费(收集、运输、干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包括且不限于处理本项目污泥相关的各类设备费、土建费、劳务费、污泥收集储存处置费、环保处理费、管理费、过磅费、运输费、保险费、员工服装费、员工工资、税费、证件办理费、利润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污泥处置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人须保证脱水干化后的污泥在合同约定地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处置标准应按相关处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经处置后的污泥须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3、服务期:1年

4、(001)顶山、泰山标段约339.768万元/年;(002)大厂、长芦、净水站标段约307.164万元/年。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招标中,投标人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newindex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智达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江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智达路6号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86*****69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污泥处置 一体化 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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