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牵头建设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北京建筑大学牵头建设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2024年3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92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共15个,其中工程技术创新中心9个、重点实验室6个。北京建筑大学牵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参与建设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期为3年。牵头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年度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有关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并为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提供政策支持等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将以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为突破口,围绕建筑垃圾规划、设计与施工源头减量和再生产品品质提升,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环境污染评估、预警与控制,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时空监测与精准管控,建筑垃圾资源化效益评估及政策保障体系等方向开展研究,协助该平台共同推动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关键技术的落地及产业化,推动建筑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有关高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建标〔2024〕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各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平台建设工作,建设期为3年。牵头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我部将按年度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有关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并为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提供政策支持等保障。
三、科技创新平台标牌由我部统一制作,向牵头单位颁发,其他参与单位不挂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 牵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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