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蔬菜综合生产评价奖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粮食蔬菜综合生产评价奖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粮食蔬菜综合生产评价奖励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粮食蔬菜综合生产评价奖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5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1.5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粮食蔬菜综合生产评价奖励项目

171.573

1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粮食、蔬菜生产水平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设备主要包括飞防无人机、无人机、水肥一体化设备、节水灌溉材料、自动打药机、小麦镇压机、应急加温设备,材料主要包括叶面肥、氮磷钾配方肥、高钾水溶肥、诱虫色板、防虫网、新品种种子、新型肥料,农机作业包括大田整地播种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且符合质量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政府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2.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19至2024-06-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阳城环路16号凯悦莱维也纳酒店(详见门口指示牌)

五、开启

时间:2024-07-0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阳城环路16号凯悦莱维也纳酒店(详见门口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4年3月12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2.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36*****626

3.投诉联系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4.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及电子保函。

5.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线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线下递交响应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5.1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5.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5.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5.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财政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4】197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金光路1号        

联系方式:徐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谊街5号院1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15层            

联系方式:岳工、赵工,136*****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工、赵工

电 话:  136*****626

标签: 粮食 评价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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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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