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备案证号:崇川行审备【2024】102号),项目业主单位为南通高铁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开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幸福街道南通火车站片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火车站站前配套地下空间、地面配套建筑、广场工程及与周边道路接驳系统等,工程建安费用约*****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187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程竣工日期: 一期工程(地下一层、盖下一层、客运综合体、地面广场及配套)2025年11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含本工程必须办理的消防、技防、人防等专项验收),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运维移交后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东北商务综合楼)2026年6月30日完工;三期工程(精品酒店)计划2027年10月31日完工;东南商务综合楼根据建设单位要求适时开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发包人邀请的行业专家对设计质量、设计深度、设计使用功能等进行集中审核并通过,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包含用地红线范围内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绘制、广告位预留设计、设备及配套用房设计、智慧运维、BIM全过程应用(模型创建、交付竣工模型,精度达到 LOD400标准,根据发包方要求,出具相关模型、碰撞报告、施工指导报告等资料),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及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扩初设计中包含的内容、前期招标、报建配合(含项目建议书、必须的专项评价,如环评、交评、能评等)及各项费用支付、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基础、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内装(简装)、外装、消防(含消防联动)、弱电、绿化、雨污水管网、供电(含红线内的临时电、正式电)、供水(含红线范围内临时水、正式水)、燃气接入、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围墙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临时水电、评审费、沉降观测费、开道口费、施工协调(含涉地铁、国铁等)、竣工图绘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提供2年的停车设备的养护,如有)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等相关费用,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采购、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根据改造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各投标单位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1)(2)两项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双方必须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1)(2)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
3.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1)(2)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1)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3亿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业绩为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3.5.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5.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注册专业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4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其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6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7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定分离,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 南通高铁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幢2606室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顾东生、陈芳敏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初步设计优化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且初步设计优化评审得分在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得分汇总排在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的,全部入围)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业绩、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若初步设计优化评审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二)评标
1、总则
本项目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初步设计优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业绩、商务标(投标总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包括技术标33分(其中初步设计优化2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投标人类似业绩1分)和商务标(投标总报价)67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附件)。 | ||
企业资质等级 | 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 ||
投标人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价3亿元及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业绩为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1)(2)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 提供职称证书和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格式文件)。 | ||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1)(2)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1)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格式文件)。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
其他要求 | 提供《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设计文件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12分 (不少于60%)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得分汇总排在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的,全部入围)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2.2 技术标评审
2.2.1初步设计优化设计(20分)(暗标)
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初步设计优化(20分)暗标 | 1、对本项目的理解与总体优化思路(4分) | (1)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对工程重难点认识清楚;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提出整体设计优化思路及设计优化要点。 | 2.8-4分 |
2、建筑设计优化(3分) | (1)建筑平面布局、流线组织、竖向设计等优化是否合理。 (2)地铁及国铁衔接合理化建议。 | 2.1-3分 | |
3、结构设计优化(3分) | (1)基坑围护方案、结构设计优化方向的合理性及经济性。 (2)基坑围护设计是否满足涉地铁与国铁专项保护要求。 | 2.1-3分 | |
4、设备设计优化(包含建筑电气、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3分) | (1)各专业设计优化是否合理可行。 (2)节能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 2.1-3分 | |
5、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适用本项目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梳理是否全面与深入; (2)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的设计优化方案是否可行。 | 1.4-2分 | |
6、设计相邻界面与相关协调(含涉地铁、国铁等)(4分) | (1)项目与邻近项目相邻界面梳理是否全面; (2)相邻界面问题解决措施是否可行。 | 2.8-4分 | |
7、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酌情打分 | 0.7-1分 | |
注:1.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初步设计优化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时,则评委应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2、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设计采用暗标。初步设计优化设计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A4幅面(设计图纸采用A3幅面)、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不作字体字号的要求。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
2.2.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取所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每项评分点不得超过20页(除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缺少相应评审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时,则评委应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2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
2.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
3.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1.4-2分 | |
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0.7-1分 | |
5.项目管理机构(2分) |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二)设计管理团队: (1)拟派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市政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道路)工程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7)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证书、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施工管理团队 (1)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员不少于2名、质检员不少于2名、材料员不少于1名、资料员不少于1名; (4)拟派安全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均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所有人员满足上述基本配置的得1.5分,不满足基本配置的不得分;上述人员中每具备1名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加0.25分,最多加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各岗位人员不可兼任。上述(1)、(2)、(5)须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任一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上述(3)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任一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 0-2分 | |
6.BIM 演 示 动画(3分) | 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并展示本项目工程概况,以动画形式介绍各阶段场布漫游、进度推演、竣工后效果等模拟动画等内容。投标人制作mp4 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 2.1-3分 |
2.2.3工程业绩(1分)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5万平方米且单个工程造价不少于4.5亿元的铁路站房配套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含地下空间、站前广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计算两个业绩,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且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签订合同额为准;如提供的计业绩为设计业绩,面积以合同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③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中获取。 (4)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加分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 0-1分 |
2.2.4商务标(投标总报价)(67分)
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所报各类别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类别最高限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分范围 |
投标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费用)(67分) | 本工程设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办法作为本次的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方法一: 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总价的算术平均为A,确定评标基准价=A×(1-K),下浮数值K值范围为3%,3.5%,4%,4.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0-67分 |
注:(1)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审及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入围,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入围单位。
(1)合格投标单位<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3家≤合格投标单位≤7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合格投标单位>7家,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注:总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四)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五)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7家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定标
特别要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详细的定标因素相关资料作为定标评审资料(正本1份、副本4份),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如未按时递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资料内容如下:(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招标代理部,联系方式:顾东生153*****059)
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报价文件(至少提供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2)初步设计优化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
(3)投标人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4)所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等;
(5)其他投标人认为可体现其履约能力、企业综合实力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并分别密封在对应封袋内提交(纸质材料还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定标资料的复印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七)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3)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初步设计优化的合理性、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合理性。
2)投标人类似业绩。
3)所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力;
4)投标报价合理性;
5)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投标人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复杂较小的企业;
②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③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企业优先于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企业;
(4)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5)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
最终解释。
本公告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内容描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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