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都交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铁路机车
车辆零部件加工项目(北厂区)1#综合车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DZB2016-0628
1.招标条件
长春天都交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加工项目(北厂区)已由长朝发改字【2014】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天都交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1#综合车间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项目名称:长春天都交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加工项目(北厂区)1#综合车间
2.1.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7049.62㎡。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朝阳经济开发区甲三路以西。
2.4计划工期要求:计划于2016年08月10日开工,
计划于2016年12月30日竣工,
工期共142日历天。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的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3年-201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3日至2016年07月1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入场登记报名窗口)窗口或网上登记报名。窗口报名时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8月0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天都交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099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